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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新人竟是昔日Y神 第 1 章 · 共 9 章

影印機旁的羞辱

咖啡剛擱劉琛桌上還沒捂熱。「去影印。」劉琛頭都沒抬。「影印啥?」「張氏那一堆工商檔案,三份,每本十八頁。」隨身碟「啪」地扔過去,「快點,十分鐘後我要。」林清焰接住晃了一下。

旁邊的周薇嗤笑一聲:「劉律,這種粗活讓前臺幹也行吧?」「前臺忙著呢。」劉琛這才抬眼,視線在林清焰身上剜了一下,「她能幹啥?」辦公室安靜了兩秒。

林清焰轉身就走。三年前在新加坡國際模擬法庭,她用個八幾年的英國判例把人懟得啞口無言,那陣仗比現在大多了;現在倒好,站在影印機前跟數豆子似的,盯著那一張張吐出來的紙。五十四張,分三份。

進會議室的時候,裡頭已經坐了七個人。劉琛擠在主位左側,正對面坐著他老闆張建國——張氏企業的掌舵人,臉黑得跟鍋底似的。對家律師趙承志夾在中間,西裝筆挺,五十來歲,胸牌亮閃閃的寫著:正和律師事務所。

檔案往桌上一擱,林清焰轉身要走。「等等。」劉琛喊住她,「把那板擦了。」林清焰拎過板擦。白板寫得密密麻麻,核心就一條:三年前張氏那供貨合同第7.3條寫的仲裁條款,算不算數。

對方死咬著無效,非得走訴訟。只要一審開打,張氏老張就得吐出三千萬。老張那臉黑得快滴油,可劉琛磨了二十分鐘嘴皮子,趙承志愣是一步沒讓,會議室裡氣氛僵得跟塊石頭似的。

「劉律師,」趙承志往椅背上一癱,「合同裡寫的是『約定北京仲裁委員會』,可那時候這機構還沒影呢。無效。你拿什麼跟我談?」

劉琛翻著法條:「《仲裁法》第18條……」「第18條用不著你背。」趙承志直接打斷,「沒約定或者約定不明,就得補充協議;達不成協議,那就是無效。你們籤的時候那是虛的,對方又不補,這就是廢紙一張。」

劉琛額頭上全是汗,老張臉色更難看。林清焰擦完白板,把板擦往桌上一扔。

她掃了一眼趙承志手裡的合同影印件,腳步頓了頓。「行了,出去。」劉琛衝她擺擺手,「沒你事了。」林清焰不動。眼珠子死死盯著第7.3條那行字,腦子裡那根弦突然繃緊了——二零零三年,最高法公報,海商法那一塊兒的判例。

「還杵著幹啥?」劉琛聲音冷得掉渣,「滾出去。」林清焰回身:「第7.3條寫的是『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』,不是『約定北京仲裁委員會』。」

趙承志抬頭:「這有啥區別?」劉琛皺眉:「你個實習的懂個屁。」「提交和約定能一樣?」林清焰說,「『約定』是必須指定個現成的機構,『提交』就是說明咱們同意仲裁,具體找誰,以後再說。」

趙承志坐直了身子。「誰教你的?」「二零零三年最高法公報第11期。」林清焰盯著他,「海商法那個判例。當時合同寫的是『提交廈門海事仲裁委員會』,廈門那機構還沒建好。最高法判了:提交不等於約定,這只是個行為指向,不是指定。只要有仲裁意願,這條款就有效。」

會議室裡靜得嚇人。劉琛張著嘴,半晌沒憋出一個字。趙承志盯著林清焰,手指在桌面上敲得篤篤響。「二零零三年第11期。」他慢條斯理地重複,「那是本厚得要命的判例,全文一萬二,光審委會討論記錄就有四千字。」

他突然站起來:「那判例絕密,商業資料庫里根本沒有,只有最高法內部彙編才有全文。」趙承志繞過桌子,走到林清焰跟前,壓低了聲音,「那案子核心爭議不是條款效力,是仲裁協議獨立性。你知道審委會最後幾票通過的?」

「五贊成,三反對,一棄權。」林清焰看著天花板。

趙承志的手指僵在半空。會議室裡靜得掉根針都能聽見。他盯著林清焰的眼睛,喉嚨上下滾了滾。「你到底是誰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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