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新人竟是昔日Y神 › 第 1 章 · 共 9 章
复印机旁的羞辱
咖啡刚搁刘琛桌上还没捂热。“去复印。”刘琛头都没抬。“复印啥?”“张氏那一堆工商档案,三份,每本十八页。”U盘“啪”地扔过去,“快点,十分钟后我要。”林清焰接住晃了一下。
旁边的周薇嗤笑一声:“刘律,这种粗活让前台干也行吧?”“前台忙着呢。”刘琛这才抬眼,视线在林清焰身上剜了一下,“她能干啥?”办公室安静了两秒。
林清焰转身就走。三年前在新加坡国际模拟法庭,她用个八几年的英国判例把人怼得哑口无言,那阵仗比现在大多了;现在倒好,站在复印机前跟数豆子似的,盯着那一张张吐出来的纸。五十四张,分三份。
进会议室的时候,里头已经坐了七个人。刘琛挤在主位左侧,正对面坐着他老板张建国——张氏企业的掌舵人,脸黑得跟锅底似的。对家律师赵承志夹在中间,西装笔挺,五十来岁,胸牌亮闪闪的写着:正和律师事务所。
文件往桌上一搁,林清焰转身要走。“等等。”刘琛喊住她,“把那板擦了。”林清焰拎过板擦。白板写得密密麻麻,核心就一条:三年前张氏那供货合同第7.3条写的仲裁条款,算不算数。
对方死咬着无效,非得走诉讼。只要一审开打,张氏老张就得吐出三千万。老张那脸黑得快滴油,可刘琛磨了二十分钟嘴皮子,赵承志愣是一步没让,会议室里气氛僵得跟块石头似的。
“刘律师,”赵承志往椅背上一瘫,“合同里写的是‘约定北京仲裁委员会’,可那时候这机构还没影呢。无效。你拿什么跟我谈?”
刘琛翻着法条:“《仲裁法》第18条……”“第18条用不着你背。”赵承志直接打断,“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,就得补充协议;达不成协议,那就是无效。你们签的时候那是虚的,对方又不补,这就是废纸一张。”
刘琛额头上全是汗,老张脸色更难看。林清焰擦完白板,把板擦往桌上一扔。
她扫了一眼赵承志手里的合同复印件,脚步顿了顿。“行了,出去。”刘琛冲她摆摆手,“没你事了。”林清焰不动。眼珠子死死盯着第7.3条那行字,脑子里那根弦突然绷紧了——二零零三年,最高法公报,海商法那一块儿的判例。
“还杵着干啥?”刘琛声音冷得掉渣,“滚出去。”林清焰回身:“第7.3条写的是‘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’,不是‘约定北京仲裁委员会’。”
赵承志抬头:“这有啥区别?”刘琛皱眉:“你个实习的懂个屁。”“提交和约定能一样?”林清焰说,“‘约定’是必须指定个现成的机构,‘提交’就是说明咱们同意仲裁,具体找谁,以后再说。”
赵承志坐直了身子。“谁教你的?”“二零零三年最高法公报第11期。”林清焰盯着他,“海商法那个判例。当时合同写的是‘提交厦门海事仲裁委员会’,厦门那机构还没建好。最高法判了:提交不等于约定,这只是个行为指向,不是指定。只要有仲裁意愿,这条款就有效。”
会议室里静得吓人。刘琛张着嘴,半晌没憋出一个字。赵承志盯着林清焰,手指在桌面上敲得笃笃响。“二零零三年第11期。”他慢条斯理地重复,“那是本厚得要命的判例,全文一万二,光审委会讨论记录就有四千字。”
他突然站起来:“那判例绝密,商业数据库里根本没有,只有最高法内部汇编才有全文。”赵承志绕过桌子,走到林清焰跟前,压低了声音,“那案子核心争议不是条款效力,是仲裁协议独立性。你知道审委会最后几票通过的?”
“五赞成,三反对,一弃权。”林清焰看着天花板。
赵承志的手指僵在半空。会议室里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。他盯着林清焰的眼睛,喉咙上下滚了滚。“你到底是谁?”